“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”是由中国侨联发起,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,独立的基金会法人,是对侨界及国内外企业、个人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。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:全国,并接受海外侨胞自愿捐赠。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发扬侨胞热心公益事业的优良传统,支持华侨事业和侨界关心的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体育、教育、卫生、福利、环保、赈灾、乡村振兴等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,竭诚为社会服务,为海内外广大侨胞服务。本基金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八百六十万元,来源于海外侨胞、港澳台同胞和广大归侨、侨眷和社会各界的捐赠。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,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(简称中国侨联)。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甲一号,邮编:100007。
业务范围为:
(一)遵照捐赠人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,资助侨界关心的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;
(二)资助弘扬中华文化和华侨历史研究活动,促进海内外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交流,合作开发有关项目;
(三)奖励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祖国的经济建设和科技、教育、卫生事业的发展,以及发展华侨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华侨、华人、归侨、侨眷;
(四)用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公共宣传和其他有助于侨务事业发展的项目。
理事长
- 尹媛媛(中国侨联公益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)
副理事长
- 谢 毅(正大集团资深副董事长)
- 翟京丽(金光纸业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)
- 张建新(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理事长)
- 林正佳(佳信海坛控股集团董事长)
- 李 然(鑫桥联合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)
- 冯亚丽(浙江省华侨公益互助促进会会长)
秘书长
- 郑晓辉(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秘书长)
理事
- 施乾平(德迈国际产业集团董事长)
- 裘菲立(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)
- 孙 曦(苏州九龙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)
- 柴明一(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)
- 向 晖(湖南省华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、执行经理)
- 林朝晖(广东省汇德慈善事业发展中心理事长)
- 赵冠军(《公益时报》社社长)
- 杨宇潇(华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)
- 张西英(玖龙环球(中国)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长助理兼集团工会主席)
- 卢永峰(金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)
- 王乐茵(怡海教育集团理事长)
- 韩俊魁(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)
监事长
- 赵 勇(富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)
监事
- 彭志坤(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理事长)
- 吴建平(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主任)
办公室
负责掌握基金会工作动态和协调日常工作;负责内部建章建制、公文处理、档案管理、人事管理;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社团管理、基金会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负责基金会的设立、年检、变更、注销等事项;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管理;基金会官方网站的新闻及视频更新;负责具体履行财务管理职责,做好财务预算编制、执行、控制、分析考核和决算工作;认真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负责基金会所有资金收支的审核、报销、记账、编制报表、会计档案等日常财务工作;接受理事会和有关部门的指导、检查、审计和监督;参与审核各部门有关财务、经济等方面的业务计划、报告、协议、合同,加强基金会资产的管理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意见、建议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专项基金部
负责专项基金设立、开展活动及统筹管理的部门。专项基金是华侨基金会的业务特色,是华侨基金会开展活动、募集捐款的重要渠道。捐赠单位(机构)或捐赠人,捐赠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设立专项基金,并可根据用途或用单位的名称等个人意愿进行命名。目前华侨基金会设立的专项基金涉及扶贫帮困、奖教助学、医疗救助、文化交流、人文关怀等多个领域,专项基金管理部每年服务数十支专项基金的业务开展、资助数百名优秀贫困学生,资助救治上千个贫困家庭的病患,以及资助数十项公益活动等。
侨爱心工程部
负责基金会“侨爱心工程”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;负责与所管理的各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联络工作;参与策划基金资助的项目或计划;负责督导项目的实施情况,完成项目年度目标;审核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;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并及时反馈;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;独立为项目筹款或协助筹款;提交项目总结报告;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相关文件的管理;参与基金资助项目的宣传报道;参与基金的渠道募款、全国发放工作;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志愿者管理;与发起单位、捐助企业及其管理层互动,并协调相互资源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,其前身为中国华侨文化福利基金会、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,由中国侨联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发起成立。1985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侨办复文同意成立,1986年经报国家体改委备案认可后开始筹备工作,1988年6月2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(1988)295号文批复同意成立,1992年8月3日经民政部正式颁发社团法人登记证书,系全国性基金会,独立基金会法人,主管部门为中国侨联。理事长、法定代表人为乔卫。
1996年2月成立第二届理事会,理事长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当时中国侨联副主席何添发,副理事长朱添华(当时中国侨联副主席),秘书长张晓光。1997年8月,秘书长变更为原中国侨联经济工作部副部长竺新原,其同时任副理事长。在第二届理事会领导下,基金会开始进行清理整顿,重新清理资产,改正借贷行为。至1997年底,使基金会资产总额达到421万元,达到全国性基金会的有关规定。1998年10月5日,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更名为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。在1999年底至2000年初,按国家对社团、基金会清理整顿复查要求,再次对基金会进行整顿。按民政部范本修改了章程,建立完善有关制度,进行重新登记,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等手续,获取新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(社证字第4145号)和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,代码为50001129-1,机构类型为社团法人。业务范围由“接受捐赠,专项资助”扩展为“募集资金,专项资助,国际合作”,大大增加了我基金会的业务范围。
1999年12月27日,第三届理事会成立。理事长变更为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,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当时中国侨联副主席郭麟恭。何添发,朱添华,竺新原为副理事长,竺新原兼秘书长。2003年9月,本届理事会成员增加至40位。2005年8月3日,基金会完成法人登记换证工作,登记证号为基证字第0060号。
2006年3月13日,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成立,理事长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中国侨联副主席林明江,何添发、郭麟恭、邱维廉、陈守仁、竺新原为副理事长,竺新原兼秘书长。
2007年9月11日,召开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,陈守仁先生改任名誉理事长,增补陈亨利先生为副理事长。
2008年5月8日,刘奇为副理事长兼秘书长。
2010年9月,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中国侨联副主席乔卫。
2010年12月20日,召开换届大会暨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,乔卫当选为理事长,副理事长为王彬成、 刘奇、庄少卿、庄永兴、何宏兴、沈伟娟、陈亨利、林少迈、林龙安、姚志胜、程超辉、颜宝铃,刘奇兼任秘书长。
2011年3月31日,为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,经民政部批准,更名为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。
2017年5月5日,召开换届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,乔卫当选为理事长,副理事长为何继宁、林正佳、张晓梅,何继宁兼任秘书长。
2021年12月23日,召开六届十一次理事会,会上审议通过了理事会成员的调整,理事长为乔卫,副理事长为易超、林正佳、李然、张晓梅,易超兼任副秘书长。
2022年8月18日,召开六届十二次理事会,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022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要点》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》;同意修订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章程》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相关制度》;决定撤销“国际艺术发展基金”。
2022年12月28日,召开六届十三次理事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2022 年工作总结和 2023 年工作计划》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022年财务报告》;以及设立“9.9 真爱专项基金”的报告。
2023年5月24日,召开六届十四次理事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02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要点》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023年1-4月财务报告》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六届理事会延期换届说明》;以及撤销“青羚公益基金”的决定。
2023年7月25日,召开六届十五次理事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开展“侨爱心·盈耳计划”项目的报告》。
2023年12月20日,召开六届十六次理事会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023年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》《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023年财务报告》;决定撤销“健增蓝天梦想专项基金”、“一带一路·华商公益基金”;审议通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报告。
2024年3月27日,召开换届会议暨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,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和领导成员,理事长为尹媛媛,副理事长为谢毅、翟京丽、张建新、林正佳、李然、冯亚丽,秘书长为郑晓辉。
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英文翻译为:OVERSEAS CHINESE CHARITY FOUNDATION OF CHINA,缩写为OCCFC
含义是:中国龙、中国红,世界华侨华人都是龙的传人,昂扬向上的龙头代表着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奋发向上的精神;圆形为中国玉璧,代表着和谐、圆满、祝福、团结、吉祥如意、众志成城。